第二百四十四章 卑鄙一手(1/2)

作品:《光被天下

站在河边,满脑子只有一句话:你又赶我走,你又赶我走!我是不是该去想法子挽回事态,让我留在他的身边?不,我绝对不!我已经在反省我自己了,甚至打算向你“投降”了,你却如此粗暴!回去见女儿也好,反正是你要我走的!女儿才是我的至爱,是我的骨肉,而你,在女儿面前只能够退居二线了!

眼泪缓缓流了下来……雅葛斯,常言道:见面三分情。

我妈妈说过什么十几年不见面还能够忠诚如一,她根本不信,她说人只要六七年不见面,恐怕就忘得差不多了。

有的夫妻之所以长期不见面也能彼此思念,那他们也一定彼此通信打电话之类联系着呢,完全失去联系,鬼才相信十几年不见面还能彼此深爱着。

十几年人的变化是很大的,恐怕再见面都认不出来了,十多年的样子完全不变,只有神话故事里才有。

国外有专家调查过人的记忆力,如果没有相片画像雕像之类的纪念品,人类只要七年,就会把另外一个人的长相忘得干干净净!

她又说,中国古代有秋胡戏妻的故事,那个秋胡在新婚几天后离开家,几年后回家见路旁采桑女子美貌,便以言语调戏,女子奋力抗拒逃走,回家一看,他调戏的女子居然就是他的妻子!

秋胡妻鄙视他的为人,自请求去。

这恐怕才是世间上的真实事情。

我与雅葛斯这一年多来聚短离长,他初初离去的时候我也曾经刻骨铭心地思念,可是时间一长,我好像习以为常,也不怎么想他了,他会不会也是一样?

我们长期不在一起,这份感情还能够如胶似膝吗?

还有,我们到现在也没有儿子,没有子嗣来维系我们的关系,转眼我快二十五了,人家说,女人一过二十五,老得就快,不知是不是真的?

要是我的容颜衰败,更不可能吸引住雅葛斯了,难道我真的就像历史书中记载的那些宫妃一样会“失宠”



不,这两个字不会落到我的身上来,他是爱我不是宠我,我从来就不是什么宠物!

我相信雅葛斯也并没有把我当作宠物!

如果他真的把我当作宠物,那他就更不值得我爱,我伤心!

退一步说,就算我当真失去他的爱,我也绝对不会像那些女人一样拼命地去争夺那个不爱我的男人甚至寻死觅活!

爱情是需要回报的!

我从没有想过要为一个不爱我的男人浪费生命!

我会想法离开的,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真爱我珍惜我的男人!或许我的容颜真的会衰败,但是我的魅力却不会因此而丧失,人家说女人三十才是真正具有魅力的时候,年轻时所有的不过是媚力而已。媚力可以吸引男人一时,魅力却可以吸引男人一世,而魅力不会随着青春的消失而失去!

越想越多,越想越远,夜风吹来,越来越冷,我情不禁地靠在了红雪身上,远处传来野兽凄厉的鸣叫,现在我该怎么办?

我是不是该回去?

该不会又遇上野兽?

要是遇上迪伦人的残兵败将那同样也是很糟糕的,他们杀了我倒是一了百了——雅葛斯,要是我真的死了,你会怎么样?

会不会正合你意?

——要是抓我去当人质,无论雅葛斯受不受威胁,我都是无法忍受的,还再也见不到女儿了。

看来还是应该先回去再说。

我不认识路,但愿红雪老马识途,能够认得路。

岂知这匹笨马,和我一样不认得路,只知在闪着光的沙砾地上慢慢行走,走的并不是我恍恍惚惚有点印象的来路。我又气又急,揣了它两脚,它低着头,似乎自知有错,一声不出。转念一想:其实这也怪不得它,它本来就从来没有来过这里,要它当识途老马,要求过高。这可怎么办啊?越来越冷,我全身都伏在红雪身上,尽量能够温暖一下差点被冻僵的身体。

我身边除了一根马鞭子,什么都没有,想要生火既找不到火石,在这平坦的连草都没一根的沙砾地上也找不到柴。

我突然想起我的那个打火机,要是有那个宝贝就好了,可是我把它送给了卡伦奇了,这么多年过去了,要是他还活着,算起来已经是个十八岁的少年了,不知道他是死是活?

唉,现在我哪还有心情想他还是想想自己吧,再找不到避风的地方,我说不定会被冻死,雅葛斯,你找没有找我啊?

东张西望……黑暗中仿佛出现了一些游离不定的幽光,是不是有野兽?

红雪突然放开蹄子飞奔起来,我紧紧地抱住了它……

不知过了多久,我正在迷糊之时,隐隐听见有人在呼唤,是在呼唤我的名字,一点火光在黑暗中特别醒目。有人找我来了,是雅葛斯吗?不管是不是,我的恐惧之情战胜了一切,连忙回答:“我在这儿,雅葛斯!”很快,一人手举火把风驰电掣般地赶了过来,借着火把的光芒,我看清楚了,啊,波利科!

他一看到我,露出欢喜无限的神情:“凤仪,我终于找到你了!你冷不冷?快把我的披风裹上!”一边把他的披风解下来扔给我,我连忙用它裹住身体,啊,太温暖了,这披风还带着他的体温……

我说:“雅葛斯呢?”

波利科道:“陛下根本不知道你离开大帐了,他正在和将士们处理赫峰城的事。是孟奇告诉我他看见你骑马离营,到现在没回来,我慌了神,马上出营来找你来了。谢天谢地,终于找到你了。我们马上回去吧!万一遇上迪伦人的残兵败将或者野兽那就糟了。”

我突然想哭:雅葛斯根本不关心我,他连我离开了都不知道!

波利科,你对我情深意重,加上这次,你对我已经有三次救命之恩,从前要不是你救我,也许我已经死在闰卡敦手上或者摔死在雪谷中了,我怎么报答你的真情?

雅葛斯,你是我的丈夫,应该是我最亲的人,可是你对我的关心比起波利科来差得远了!

你根本就没有关心过我,甚至没有试着了解了解我的心,枉我对你一片痴情,全心全意地关爱着你!

既然这样,我苦苦地想留在一个对我漠不关心的人身边有何意义,还不如赶快回到女儿身边,至少女儿是全心全意地爱我亲近我的!

能够被人爱着,那才是人世间最大的幸福,荣誉啊权力啊,我都不稀罕,可是这偏偏是雅葛斯最看重的!

波利科道:“怎么啦?别发愣了。凤仪,我们还是赶快回去吧!荒野之中不安全的。”

我突然无名火起,叫道:“我不回去!”雅葛斯,你连我走了都不知道,更别说来寻找我了,我还回去干啥!?我拨转马头,催马快行!波利科边叫边追,他临时找来的一匹马哪儿及得上雅葛斯千挑万选的红雪的脚力,很快被我远远地抛下。波利科不死心,一边喊一边吧紧紧地追了上来。

前面有一条河,河边有人!

他们点着火把,约摸二三十人,正在河边饮马。

借着火光,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他们穿的是迪伦人的服装,糟了,这是迪伦人的援兵探子还是溃兵?

无论是什么兵,我手里只有一根马鞭,骑术又不怎么样,完全没有反抗余地,岂不被他们活捉?

就算波利科赶上来,他一个人打得过几十个人吗?

一个人单挑几十个还能够赢的,是武侠神话故事里常见的题材,可惜我是活在现实的世界上不是活在武侠里。

还是趁着他们没有瞧清楚我,快跑吧,反正我的马比他们快!

慌不择路,朝山里冲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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