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酒楼之争(1/2)
作品:《历史小说最新小说光被天下》这天晚上,我睡不着觉,我始终为他担心,我想雅葛斯不打算贿赂黑清人,难道想用曹沫荆轲的方法挟持人质?其实对于这些所谓军国大事我没什么高明主意,我所设想的全是我看的书或者电视剧里的情节。
第二天,吃过早餐,我见到雅葛斯仍然和平常一样言语自若,放心了不少,向他提出我要坐车。
只为了让他觉得我好看,我穿上了蒂山女装,也不打算换,可是这种衣裙骑马实在不方便,还是坐车好些。
雅葛斯答应了,他们的队伍里只有一辆装满的礼物的大车,不能够载人,他另外雇用了一辆车,让我乘坐。
看到这辆车我几乎想笑,他们把系驾的皮带系在马的脖子上,这样马能够跑快吗?
一快岂不是要被勒死?
我这才注意,原来他们这儿的车都是如此系驾的。
看样子,我们的老祖宗就是聪明,知道把皮带系在马腰部。
我带着好奇心,上了车。
这车摇晃得厉害,比骑马还要更晃荡,真不舒服。
一时间我开始同情这些古人来,出门一次不容易啊,坐这么晃动的车,一连坐几天,全身不散架才怪。
算了,明天我还是换回我的衣裤,骑马好了。
坐了一会儿车我就呆不住了,请求车夫教我赶车,车夫似乎也很好奇,一个女孩儿请求学赶车?
但是他经不住我的纠缠,还是答应教我。
赶车不难嘛,主要是掌握好平衡,没学多久,我就亲自操作了,居然还赶得平平稳稳,我对我自己的聪明很是得意,我学得兴起,也忘了要改回骑马的事情了。
托弗斯等人齐声称赞我聪明过人,学东西相当的快,嘿嘿,我会的东西还多着呢,以后慢慢显示给尔等看。美中不足的是,雅葛斯好象心事重重,只偶尔看我两眼,更没一多说一句话。哼!臭摆谱!总有一天,我要你成为我裙下之臣,走着瞧!
赶了三天车,我赶车的技术已经相当过得去——当然这只是我自己的评价。明天就要到达黑清国的都城了,我不打算再坐车了,明天还是骑马吧,否则单独一辆车不是太显眼了吗?
这几天里,所经所见已经不是那些海边风光,经常从市镇里经过,我坐在车上,浏览一路的风情。还买了些乱七八糟的小东小西,当然自有人给我付钱。
这个黑清国和蒂山国包括邻近的几个小国其实都是一个民族,他们的服装语言文字文化都差不多,却分成了几个国家,这真是一个民族的悲剧。只有统一在一起才能够面对北方强大的迪伦国,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个道理。托弗斯告诉我,他们的国王就是在做统一的努力,我想这不是和我们中国的春秋战国差不多?我们的北方有一个匈奴,他们的北方有一个迪伦,都是整个民族的敌人。
这天黄昏,队伍在一座小城边扎营,这是离黑清都城最近的一座城市了,我从卡洛斯的口中得知,黑清的都城叫伊伦嘉城,是这附近几个国家最大的城市,甚至比蒂山国的首都迪甘更大更繁华。
我请求托弗斯和齐力克陪我去玩——我想买本书,一本教我蒂山文字的书,我不会说蒂山语的书字,就把我包里的那本书《中国十大考古发现》带上,有实物拿出来或许他们就明白我要什么了——我没有请卡洛斯,不知道为什么,跟他接触了十几天,我觉得他这个有些讨厌,其实他对我挺殷勤的,但是越殷勤我就越不舒服,还是保持距离好。
托弗斯为人处事很精明,而且是个忠厚人,齐力克则是个大大咧咧,胸无城府的人,跟这两人人接触,比跟那个不知道想些什么的卡洛斯更放心些。
我也没有去请诺威斯和雅葛斯,他们不会陪我去的。
我们刚走出营帐,却听到雅葛斯招呼我们的声音:“等等我,我们也要去。”他和诺威斯一起走了出来,我很高兴,其实我很想跟他一起出去玩的,人多也不要紧,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也许有一天我可以跟他单独出去玩呢。可是那个有些讨厌的卡洛斯也跟了来。
这座城池比那天的小镇繁华多了,人也更多,各种商品简直应有尽有。
我在花市里买了一个花环,戴在头上,象一只快乐的小鸟,在人群中穿梭来去。
我拿出那本图文并茂《中国十大考古发现》请他们帮我买书,我终于学会了蒂山语书怎么说了。
雅葛斯带我去了书铺,买了本蒂山语启蒙读物,他们的书质地完全不能够跟我们的书相比,那纸张既黄又碎,不知道用什么东西制作的,而且装订得都很薄,一般只有十几二十页。
看到我的书,他们翻来翻去,仿佛很好奇的样子。
齐力克提议说吃了太久的军餐,太难吃了,还是去改善伙食,去酒店里开一桌宴席,大吃一顿,所有的人都赞同。我也想尝尝他们这儿的美食到底味道如何,天天吃他们那个叫做“察基”的烤饼,喝那个腥味特重的牛奶,嘴巴里简直要淡出水来了。
在去酒店的路上,经过一个兵器铺,我觉得他们那儿的人真有两下子,这种兵器铺在我们中国几乎自古以来几乎都是禁品,绝对不准公开买卖的,可是这里的武器居然可以公开卖。我情不自禁地走了进去,那几个少年似乎很惊讶,只有雅葛斯一人没有流露出惊讶的神情,好象他认为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似的。
那些五花八门的兵器看得我眼花缭乱,有剑有刀有弓箭有枪,还有一些样式古怪,我也叫不出名字的兵器。其中有一把剑,长约六十厘米左右,套着青铜剑鞘,我抽了出来,寒光闪闪的,剑刃十分锋利,是铁铸的,试了试轻重,很合手的。
店主人走过来:“姑娘不是要买这把剑?我做了十几年武器生意还从来没遇上一个女孩子来买剑的。你买了是送给情人还是丈夫啊?”
我说:“我想自己用。可以吗?”
店主人说:“你会用剑?姑娘不要说大话。”
我懒得跟他多说,转身对雅葛斯说:“我一直没有合手的兵器,我原来的那柄剑轻了些。你帮我买下这把剑好吗?”
托弗斯说:“你真的会用剑?我以为你只会使用弩那种武器。”
我笑着说:“我想有一把合手的兵器,免得成为你们的累赘。”
雅葛斯微微一笑,对店主人说:“她想要我就付钱。出价吧!”真是干脆利落,没有一个多余的字。
买了剑,我们带到了大酒楼,酒楼上写了字,可我不认识,也不知道这是什么酒楼。虽然我的蒂山话说得马马虎虎了,可是蒂山字我还是一字不识。
我们到了二楼,要了一个靠窗子的雅间。一路上,我反复地抚摸这把剑,我有了一件完全属于我的武器了,这把剑是青铜铸就的,但剑刃却是铁刃。
很快菜肴就上了桌,在蒂山吃饭和我们中国汉朝的形式有些象,也是分餐制。
也有不象的,汉朝吃饭是一人一桌,他们是三个人一桌,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安排坐位的时候,我被安排和诺威斯雅葛斯一桌,托弗斯他们三个人另一桌,我心里很高兴——要是我知道底细我就不会高兴了,因为这样安排完全是因为礼仪,他们是把我当客人来对待的,没有别的原因。
当地风俗,对客人要倾其所有的招待,在吃饭上席的时候,客人要与最尊贵的主人一席,以示尊敬,根本没有别的意思,难怪他们几个处之泰然。
他们的餐具是勺子和叉,还有一把小刀,没有筷子,盛饭菜的是银盘银碗,那是上档次的,普通人只能够用陶制。
菜肴上来了,雅葛斯做了请的姿势,大家这才动用了餐具,很别扭的,我用不惯叉子,看着我笨手笨脚的样子,他们都笑了。好容易把一片小肉叉到嘴里了,那味道……过得去吧,当然比吃察基强多了,不过我更加怀念北京烤鸭。雅葛斯端起酒杯,向大家敬酒,可我面前没有酒杯,雅葛斯对我说:“对不起,我们这儿的规矩不给女子上酒。请原谅。”我说:“没关系,反正我也不会喝酒。”
突然街上传来嘈杂的声音,卡洛斯窜到窗口一看,回头说:“那天的黑清王子又来了,看样子我们又有麻烦了。”
雅葛斯说:“不理他,继续吃。”
卡洛斯归座,重新拿起餐具。
那个黑清王子果然窜到楼上来了,他身后跟着八九个人,其中一个人服饰和别人不同,也显得高大俊秀一些,他几乎是和黑清王子一起并肩而来的。
黑清王子用马鞭指着我们说:“这是我的地盘,你们居然敢无所顾忌地来吃喝,太不把我们黑清放在眼里了,我随时派人监视着你们的。你们当中谁是雅葛斯?”
雅葛斯说:“我是。”没一句多余的话,连站都不站起来。——够傲慢的。
黑清王子对着雅葛斯说:“你们凭什么到我的地盘吃喝?”
雅葛斯说:“我买东西,付钱,有什么不对?难道我们会白吃你的?”
黑清王子似乎不知道该如何反驳,转个话题说:“我听人家说雅葛斯王子为人严正,从来都对女人不假辞色,这次出使的任务重大,却带着个女人,她是你的情人?真是见面不如闻名。”
第二天,吃过早餐,我见到雅葛斯仍然和平常一样言语自若,放心了不少,向他提出我要坐车。
只为了让他觉得我好看,我穿上了蒂山女装,也不打算换,可是这种衣裙骑马实在不方便,还是坐车好些。
雅葛斯答应了,他们的队伍里只有一辆装满的礼物的大车,不能够载人,他另外雇用了一辆车,让我乘坐。
看到这辆车我几乎想笑,他们把系驾的皮带系在马的脖子上,这样马能够跑快吗?
一快岂不是要被勒死?
我这才注意,原来他们这儿的车都是如此系驾的。
看样子,我们的老祖宗就是聪明,知道把皮带系在马腰部。
我带着好奇心,上了车。
这车摇晃得厉害,比骑马还要更晃荡,真不舒服。
一时间我开始同情这些古人来,出门一次不容易啊,坐这么晃动的车,一连坐几天,全身不散架才怪。
算了,明天我还是换回我的衣裤,骑马好了。
坐了一会儿车我就呆不住了,请求车夫教我赶车,车夫似乎也很好奇,一个女孩儿请求学赶车?
但是他经不住我的纠缠,还是答应教我。
赶车不难嘛,主要是掌握好平衡,没学多久,我就亲自操作了,居然还赶得平平稳稳,我对我自己的聪明很是得意,我学得兴起,也忘了要改回骑马的事情了。
托弗斯等人齐声称赞我聪明过人,学东西相当的快,嘿嘿,我会的东西还多着呢,以后慢慢显示给尔等看。美中不足的是,雅葛斯好象心事重重,只偶尔看我两眼,更没一多说一句话。哼!臭摆谱!总有一天,我要你成为我裙下之臣,走着瞧!
赶了三天车,我赶车的技术已经相当过得去——当然这只是我自己的评价。明天就要到达黑清国的都城了,我不打算再坐车了,明天还是骑马吧,否则单独一辆车不是太显眼了吗?
这几天里,所经所见已经不是那些海边风光,经常从市镇里经过,我坐在车上,浏览一路的风情。还买了些乱七八糟的小东小西,当然自有人给我付钱。
这个黑清国和蒂山国包括邻近的几个小国其实都是一个民族,他们的服装语言文字文化都差不多,却分成了几个国家,这真是一个民族的悲剧。只有统一在一起才能够面对北方强大的迪伦国,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个道理。托弗斯告诉我,他们的国王就是在做统一的努力,我想这不是和我们中国的春秋战国差不多?我们的北方有一个匈奴,他们的北方有一个迪伦,都是整个民族的敌人。
这天黄昏,队伍在一座小城边扎营,这是离黑清都城最近的一座城市了,我从卡洛斯的口中得知,黑清的都城叫伊伦嘉城,是这附近几个国家最大的城市,甚至比蒂山国的首都迪甘更大更繁华。
我请求托弗斯和齐力克陪我去玩——我想买本书,一本教我蒂山文字的书,我不会说蒂山语的书字,就把我包里的那本书《中国十大考古发现》带上,有实物拿出来或许他们就明白我要什么了——我没有请卡洛斯,不知道为什么,跟他接触了十几天,我觉得他这个有些讨厌,其实他对我挺殷勤的,但是越殷勤我就越不舒服,还是保持距离好。
托弗斯为人处事很精明,而且是个忠厚人,齐力克则是个大大咧咧,胸无城府的人,跟这两人人接触,比跟那个不知道想些什么的卡洛斯更放心些。
我也没有去请诺威斯和雅葛斯,他们不会陪我去的。
我们刚走出营帐,却听到雅葛斯招呼我们的声音:“等等我,我们也要去。”他和诺威斯一起走了出来,我很高兴,其实我很想跟他一起出去玩的,人多也不要紧,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也许有一天我可以跟他单独出去玩呢。可是那个有些讨厌的卡洛斯也跟了来。
这座城池比那天的小镇繁华多了,人也更多,各种商品简直应有尽有。
我在花市里买了一个花环,戴在头上,象一只快乐的小鸟,在人群中穿梭来去。
我拿出那本图文并茂《中国十大考古发现》请他们帮我买书,我终于学会了蒂山语书怎么说了。
雅葛斯带我去了书铺,买了本蒂山语启蒙读物,他们的书质地完全不能够跟我们的书相比,那纸张既黄又碎,不知道用什么东西制作的,而且装订得都很薄,一般只有十几二十页。
看到我的书,他们翻来翻去,仿佛很好奇的样子。
齐力克提议说吃了太久的军餐,太难吃了,还是去改善伙食,去酒店里开一桌宴席,大吃一顿,所有的人都赞同。我也想尝尝他们这儿的美食到底味道如何,天天吃他们那个叫做“察基”的烤饼,喝那个腥味特重的牛奶,嘴巴里简直要淡出水来了。
在去酒店的路上,经过一个兵器铺,我觉得他们那儿的人真有两下子,这种兵器铺在我们中国几乎自古以来几乎都是禁品,绝对不准公开买卖的,可是这里的武器居然可以公开卖。我情不自禁地走了进去,那几个少年似乎很惊讶,只有雅葛斯一人没有流露出惊讶的神情,好象他认为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似的。
那些五花八门的兵器看得我眼花缭乱,有剑有刀有弓箭有枪,还有一些样式古怪,我也叫不出名字的兵器。其中有一把剑,长约六十厘米左右,套着青铜剑鞘,我抽了出来,寒光闪闪的,剑刃十分锋利,是铁铸的,试了试轻重,很合手的。
店主人走过来:“姑娘不是要买这把剑?我做了十几年武器生意还从来没遇上一个女孩子来买剑的。你买了是送给情人还是丈夫啊?”
我说:“我想自己用。可以吗?”
店主人说:“你会用剑?姑娘不要说大话。”
我懒得跟他多说,转身对雅葛斯说:“我一直没有合手的兵器,我原来的那柄剑轻了些。你帮我买下这把剑好吗?”
托弗斯说:“你真的会用剑?我以为你只会使用弩那种武器。”
我笑着说:“我想有一把合手的兵器,免得成为你们的累赘。”
雅葛斯微微一笑,对店主人说:“她想要我就付钱。出价吧!”真是干脆利落,没有一个多余的字。
买了剑,我们带到了大酒楼,酒楼上写了字,可我不认识,也不知道这是什么酒楼。虽然我的蒂山话说得马马虎虎了,可是蒂山字我还是一字不识。
我们到了二楼,要了一个靠窗子的雅间。一路上,我反复地抚摸这把剑,我有了一件完全属于我的武器了,这把剑是青铜铸就的,但剑刃却是铁刃。
很快菜肴就上了桌,在蒂山吃饭和我们中国汉朝的形式有些象,也是分餐制。
也有不象的,汉朝吃饭是一人一桌,他们是三个人一桌,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安排坐位的时候,我被安排和诺威斯雅葛斯一桌,托弗斯他们三个人另一桌,我心里很高兴——要是我知道底细我就不会高兴了,因为这样安排完全是因为礼仪,他们是把我当客人来对待的,没有别的原因。
当地风俗,对客人要倾其所有的招待,在吃饭上席的时候,客人要与最尊贵的主人一席,以示尊敬,根本没有别的意思,难怪他们几个处之泰然。
他们的餐具是勺子和叉,还有一把小刀,没有筷子,盛饭菜的是银盘银碗,那是上档次的,普通人只能够用陶制。
菜肴上来了,雅葛斯做了请的姿势,大家这才动用了餐具,很别扭的,我用不惯叉子,看着我笨手笨脚的样子,他们都笑了。好容易把一片小肉叉到嘴里了,那味道……过得去吧,当然比吃察基强多了,不过我更加怀念北京烤鸭。雅葛斯端起酒杯,向大家敬酒,可我面前没有酒杯,雅葛斯对我说:“对不起,我们这儿的规矩不给女子上酒。请原谅。”我说:“没关系,反正我也不会喝酒。”
突然街上传来嘈杂的声音,卡洛斯窜到窗口一看,回头说:“那天的黑清王子又来了,看样子我们又有麻烦了。”
雅葛斯说:“不理他,继续吃。”
卡洛斯归座,重新拿起餐具。
那个黑清王子果然窜到楼上来了,他身后跟着八九个人,其中一个人服饰和别人不同,也显得高大俊秀一些,他几乎是和黑清王子一起并肩而来的。
黑清王子用马鞭指着我们说:“这是我的地盘,你们居然敢无所顾忌地来吃喝,太不把我们黑清放在眼里了,我随时派人监视着你们的。你们当中谁是雅葛斯?”
雅葛斯说:“我是。”没一句多余的话,连站都不站起来。——够傲慢的。
黑清王子对着雅葛斯说:“你们凭什么到我的地盘吃喝?”
雅葛斯说:“我买东西,付钱,有什么不对?难道我们会白吃你的?”
黑清王子似乎不知道该如何反驳,转个话题说:“我听人家说雅葛斯王子为人严正,从来都对女人不假辞色,这次出使的任务重大,却带着个女人,她是你的情人?真是见面不如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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